視障者如何接收資訊及所面臨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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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視覺是當我們在接收資訊時,會被大量使用的感覺系統。 當一個人,因為其身體因素——可能是疾病、受傷——或各種其它原因,使其無法使用視覺有效地獲取資訊。 而他所要接收的資訊內容,又無法提供除了視覺之外的方式來取得,也就使得這一個人成為了視覺障礙者。 本文是以我擔任「視力協助員培訓課程」講師時的授課的內容為基礎,重新修定的版本。 希望能透過本文,讓讀者對於視障者當前在接收資訊時所面臨的阻礙,有較好的理解。

視覺系統

對於視覺系統正常的人來說,有非常大量的資訊,都是透過視覺來接收的。

人類的視網膜中,大約有一百萬個視網膜節細胞,這些細胞會把來自數種內視網膜神經元(internal retinal neuron)的訊息收集起來,傳到腦部。 ——引述自《眼見為憑》
幾乎所有的哺乳動物都具備了至少三十種節細胞,每種負責不同的視覺刺激。從節細胞傳出的訊息是視網膜傳給腦的最終訊息﹐腦對於視覺世界的了解,就是從這些訊息而來的……。 ——引述自《眼見為憑》

想要體會這件事,試著現在把眼睛閉上,你就會發現,你沒有辦法繼續閱讀這篇文章了; 或是吃飯的時候,試著把眼睛閉上,你會發現這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除此之外,視覺有時候也會在我們沒有察覺到的時候起作用。

In order to maintain balance, vision, the somatosensory system and the vestibular organ interact and register inputs from the surroundings, which are integrated and processed in the central nervous system. ——引述自Effect of vision, proprioception, and the position of the vestibular organ on postural sway

由此可知,在保持身體平衡這件事,也有視覺系統的參與。可以試試看,閉上眼睛後維持單腳站立,你會發現這比睜開眼睛時來得有難度。

感覺具有適應力

不過雖然視覺對我們來說很重要,我們也不用太過於悲觀。

某人如果少了某一種感覺,其他的感覺能力會增強以為補償,例如盲人的聽覺和觸覺都更為敏銳。——引述自 《眼見為憑》
當盲人對點字閱讀上手之後,在使用點字時,觸覺皮質就和其他人一樣活化;但更驚奇而獨特的是,他們的視覺皮質也會活化。 ——引述自《行為》

而這也不只限於視覺。

當熟練美國手語的聾人看到別人比手語,其聽覺皮質會活化……。 ——引述自《行為》

也就是說,當我們失去一種感覺時,我們仍有機會透過其它被增強了的感覺系統,來去接收資訊。

視障者如何接收資訊

視障者接收資訊的方式主要有觸覺——摸點字——及聽覺——由電腦、手機的螢幕閱讀器或是由他人協助報讀——。

點字

點字示意圖
點字是由六個圓點所組成的記號,為兩欄三列,順序是左上為一、左中為二、左下為三、右上為四、右中為五、右下為六。 圖片引用自維基百科

臺灣點字的架構為:聲母、介母或韻母或介母與韻母組合、聲調符號。

ㄊ(聲母) ㄊ的點字,凸點為一、二、四 ㄧㄠ(介母與韻母組合) ㄧㄠ的點字,凸點為二、四、六 二聲(聲調符號) 二聲的點字,凸點為二
「條」的點字
ㄉ(聲母) ㄉ的點字,凸點為一、四、五 ㄧ(介母) ㄧ的點字,凸點為一、六 四聲(聲調符號) 四聲的點字,凸點為五
「第」的點字

視障者容易有錯別字?

視障者會因為他自身是先天、後天視障、視力程度、教育環境的不同,對中文漢字的理解也有的差異。

若一位視障者,從小就只有學過點字,通常是先天全盲。我們可以理解成一個人,只有學過注音符號,沒有漢字的概念。 而當這一位視障者在使用電腦或手機打字,習慣使用拼音輸入法(注音、漢語拼音),便會對於選字是有障礙的,因此很有可能會打出一段很多錯別字的語句。

有些視障者在求學過程中學過中文漢字,而後才成為視障者。若他使用的輸入法是字型輸入法(倉頡、嘸蝦米),打出錯別字的機率便會比較低。

有些視障者會因為無法正確選字,害怕受到一些言論上的攻擊,而不太敢在網路上發言。若往後看到有些資訊內容錯別字很多,可以先試著了解一下對方狀況,不要先入為主的認為是內容作者故意不選字,有可能是因為對方有障礙,而無法處理。

視障者並不一定都會點字

前面提過視障者會因為他自身是先天、後天視障、視力程度、教育環境而有不同。 有視障者可能是在較年長的時候,因為疾病或意外而成為視障者。而學習點字的過程對有些人來說並不算輕鬆的事。 有可能該視障者沒有學習的意願,或是中途放棄學習,或是沒有時間跟資源學習。 所以要注意的是,不能因為提供了點字版本的資訊,就認為視障者的需求皆被滿足了。

報讀

在需要閱讀紙本資訊——報紙、書籍——時,視障者可能會需要有一位協助者將紙本資訊的內容以口述的方式傳達給視障者。 而數位資訊——電子書、網頁、App——則可以透過手機或電腦上的螢幕閱讀器,將畫面上的內容傳達給視障者。

視障者在接收資訊的困境

視障者在觸覺方面,可以使用點字;聽覺方面,可以使用螢幕閱讀器或請人報讀。 前面說到,失去一種感覺後,其它感覺能力會增強。那這樣不就沒有問題了嗎?視障者還是有方法接受資訊。

但其實視障者最大的困境並不在於有沒有能力或方法去接收資訊,而是在於有沒有資訊能夠接收。 實體資訊方面,視障者就算學會了點字,但若一份文件只有文字影印版,沒有製作點字版,就算視障者的觸覺能力增強了,也派不上用場。 數位資訊方面,若一份文件、網站、App的作者、開發人員,沒有依照無障礙指引、規範來去製作,那手機、電腦上的螢幕閱讀器也沒有辦法正常地解析畫面的內容,報讀給視障者聽。就算聽覺能力增強了,或手機、電腦性能再好,也一點忙都幫不上。

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中,便提到了點字資訊的不足。

表達與意見之自由及近用資訊(第 21 條)
56. 國際審查委員會對下列方面表示關切:
b) 資通訊技術(ICT)、點字、台灣手語、易讀格式及數位通訊普遍不足,包括政府文件及 資訊、公私部門網站、新聞、緊急狀況及災害資訊等方面。
——引述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

而網頁、App的無障礙,目前法規僅要求各政府機關與學校需取得無障礙檢測標章。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2條第1項規定略以,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即檢測等級A)以上之無障礙檢測。
再依立法院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要求(略以)之「各政府機關或學校於網站新設或改版時,應依檢測等級AA進行設計」。
——引述自數位發展部—— 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

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中,也有提及:

表達與意見之自由及近用資訊(第 21 條)
89. 國際審查委員會對以下情形表示關切
f. 尚無法律規範私部門有義務為身心障礙者提供無障礙網站
——引述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

我在擔任視力協助員時曾在一場政府的會議中,聽到某知名電商對於要求改善網頁無障礙的態度是「那我們就不要做障礙者的生意。」 沒有相關法規約束的情況,也造就這些私部門能有恃無恐地說出這種話。

網路內容的改變

早期網站的內容,大多是以文字為主。手機、電腦上的螢幕閱讀器對於文字資訊的處理跟報讀通常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然而隨著網路技術的進步,現在的網頁內容不再只以文字為主。例如:PixelfedInstagram是以圖片及短片為主;PeerTubeYouTube是以影片為主。

非文字形式的資訊內容,若要能被螢幕閱讀器正確的報讀出內容,需要網站的內容作者或是網站的開發人員依照無障礙規範、指引來去製作資訊內容。 然而當前的網頁無障礙支援度依然十分的不足。又如前面提到的,私部門在法律上對於無障礙網頁也沒有義務提供,使得視障者在接收網路資訊時,時常會遇到障礙。

結語

目前來說,視障者在接收資訊的困境的主因,並非是在障礙者個人身上。 雖然透過學習點字或使用螢幕閱讀器,視障者依然有辦法接收資訊。最大的問題是,即使視障者學會了使用觸覺及聽覺接收資訊,環境卻沒有提供適當的資訊格式,讓視障者也能取得資訊內容。

當前能做的,大概也只有透過政策及法律的制定來去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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